吉林:返乡农民工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20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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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日上午10时许,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姬国海解读了《关于启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程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的有关情况。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了11条政策措施:降低返乡创业门槛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、加大返乡创业资金投入、加大返乡创业金融支持力度、拓宽返乡创业融资渠道、强化土地用电政策扶持、实施返乡创业培训、多种模式推进返乡创业、搭建返乡创业平台、完善返乡创业指导服务和加强返乡创业示范引领。
返乡农民工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;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按人均20万元累加掌握,合计贷款额度最高为200万元。对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,对按期偿还贷款后,可继续申请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。
对贫困县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,给予全额贴息;对其他县市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,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,第2年贴息三分之二,第三年贴息三分之一。
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要有具体经营项目;银行信用记录良好;申请人夫妻双方除助学、扶贫贷款、首套住房贷款、购车贷款以外,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,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。






